在数字化办公日益普及的今天,手机成为工作沟通的重要工具。各类手机通讯及办公软件因即时、便捷被广泛应用于办公场景,但这也可能导致涉密信息突破物理防护边界,进入数字传播网络,暗藏失泄密风险,成为危害国家安全的隐患。 危险的“破窗时刻” ——即时通讯工具的泄密隐患。有公开案例显示,某县教体局收到省委一份秘密级文件后,局长批示传达到各学校落实。该局办公室借调人员胡某为求快速传达,将文件全文直接拍照发至各学校校长工作群。某校校长张某未仔细查看文件内容,便将照片转发至该校教师工作群,导致文件立即在多个群扩散,造成泄密。案件发生后,胡某、张某均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第三方应用的安全风险。有公开案例显示,某涉密单位办公室主任孙某出于工作便利考虑,违规拍摄机密级文件,并使用图文识别小程序转化为电子文档。殊不知,其使用的小程序将此涉密内容自动存储在第三方服务器。在孙某自认为操作隐秘,“删除本地文件就万事大吉”之时,小程序开发公司的员工竟将涉密文件打包倒卖。案发...
近期,湖南公安网安部门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内某服务平台系统遭受黑客攻击,并被利用该系统短信功能漏洞对外发送了数万条含有非法链接的短信,造成恶劣影响。 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抓获。 公安机关经现场调查发现,该平台所属单位和负责该平台运维的武汉某信息技术公司,均未对该平台采取有效监测网络安全事件的技术措施,运维公司还未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导致该平台被黑客攻击,造成恶劣影响。 湖南公安网安部门对武汉某信息技术公司依法处以行政处罚,责令限期改正;对该系统所属单位依法进行专项约谈、责令限期整改,并通报其上级单位,做出网络安全风险提示。 系统运营不能甩手躺平! 网络运营单位要切实履行网络安全主体责任,规范并监管运维企业行为,确保网络安全保护义务履行到位,和运维企业一同构建起协同共护的网络运营体系。 《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国家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网络运营者应当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护义务,保障网络免受干扰、破坏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