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止间 与谍交锋——从《反间谍法》的视角看《交锋》

发布于: 2026年9月11日

近期,以真实案例为蓝本的当代国安题材电视剧《交锋》热播,该剧讲述了一场跨越海峡两岸、长达二十余年的谍战较量。正如《交锋》所呈现的,反间防谍的斗争往往就发生于看似寻常的日常生活中——一次例行开展的学术交流,一份报酬丰厚的兼职工作,甚至是一场甜蜜温情的恋爱交友,都有可能是间谍精心预置的“危险邂逅”。面对重重谍影,我们该如何擦亮双眼、妥善应对?

 

境外受胁迫?主动说明获宽待

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往往以利益为饵、以恐吓为索,针对我党政机关、国防军工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重点单位出境人员,编织起一张“围猎网”。剧中761所科研人员曹了平,在一次本为促进国际交流、拓展科研视野的出国考察中,陷入台谍精心布设的陷阱,最终在对方威逼利诱下触碰了法律红线。

虽然曹了平在境外与台谍建立了联系,但其实法律给了他“从头来过”的机会。倘若他回国后能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如实说明情况,并确有悔改表现,相关行为或可不予追究。然而,他未能迷途知返,反而在事业受挫、心理失衡的影响和现实利益的诱惑之下,一步步沦为台谍窃密的工具。罪恶面前的沉默与妥协,换来的是冰冷的刑罚与无尽的忏悔。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实施间谍行为,有自首或者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给予奖励。在境外受胁迫或者受诱骗参加间谍组织、敌对组织,从事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及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机构如实说明情况,或者入境后直接或者通过所在单位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如实说明情况,并有悔改表现的,可以不予追究。

 

境内遇间谍?立即举报护国安

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的渗透窃密活动主体复杂、手段多样、目标多元,非重点行业领域人员同样可能成为其拉拢策反的目标对象。剧中,在债务压力下艰难度日的路志非,受贪婪与侥幸心理驱使,不慎落入间谍精心设计的陷阱,铤而走险偷拍军事设施,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祸患常积于忽微,而智勇多困于所溺。路志非并非折戟于错综复杂的“大”阴谋,而是堕落于敌人设计的“小”圈套。尽管知道对方提出拍摄照片的要求“不对劲”,他却仍掩耳盗铃,心怀侥幸,在不知不觉中愈陷愈深,不幸沦为台谍危害我国家安全的棋子。倘若他能多一分警惕,主动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人生的轨迹或将就此改写。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公民和组织发现间谍行为,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向公安机关等其他国家机关、组织举报的,相关国家机关、组织应当立即移送国家安全机关处理。国家安全机关应当将受理举报的电话、信箱、网络平台等向社会公开,依法及时处理举报信息,并为举报人保密。

 

国安来执法?依法配合是义务

国家安全机关是反间谍工作的主管机关,公民应依法支持、协助反间谍工作,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剧中,为完成考核,何春晓前往社区开展执法活动,向居委会出示了闵中市国家安全局开具的介绍信,要求其予以协助。由于对国家安全机关缺乏了解,加之此前沟通不畅,这一举动引发了社区居民的恐慌,他们误认为何春晓在冒充国安干警招摇撞骗。人群迅速围拢,指责声此起彼伏,最终演变成了一场“报警抓警察”的荒诞乌龙。

近年来,冒充国家安全机关干警招摇撞骗的案件偶有发生。国家安全机关执法办案遵循严格的制度规定和纪律要求,广大人民群众可以根据执法人员办案流程是否规范、证件手续是否齐全等甄别其身份真伪。若遭遇冒充国安干警招摇撞骗的情形,可通过12339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受理电话等官方渠道进行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反间谍工作任务时,依照规定出示工作证件,可以查验中国公民或者境外人员的身份证明,向有关个人和组织问询有关情况,对身份不明、有间谍行为嫌疑的人员,可以查看其随带物品。

国家安全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广大人民群众要用好法律武器,积极支持协助反间谍工作,主动举报间谍窃密行为,以涓滴之力汇聚成维护国家安全的钢铁长城,让间谍无所遁形,让正义永驻人间。

 

 

来源国家安全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