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密人员离职后,掌握的国家秘密与工作秘密不会随劳动关系的解除而“失效”。个别涉密人员换工作时忽视保密细节,导致失泄密事件时有发生,值得警醒。 离职人员失泄密事件时有发生 ——遗失密件受处分。个别涉密人员离职前未按规定办理涉密载体交接,导致涉密文件遗失,造成泄密隐患。国家保密部门披露,某涉密企业负责机要工作的员工韩某考取公务员后,电话联系部门领导和人事部门沟通离职事宜,并请他人代办离职手续,其间本人未按规定回原单位办理涉密载体交接。后该企业在组织文件资料清退时,发现韩某存放在保密柜中的2份秘密级文件去向不明,韩某因此受到纪律处分。 ——私自留密被处理。个别涉密人员离职时,无视保密要求,擅自将原单位的涉密材料带至新岗位,付出了相应代价。国家安全机关工作发现,某重点科研院所涉密岗位骨干徐某,离职前私自将25份秘密级文件导入个人笔记本电脑,入职新单位后又将2份涉密文件导入私人设备,并长期留存使用,最终被依法处理。 ——无视规定踩红线。个别涉密人员为尽快入职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