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社会,安全保卫工作已经成为企事业单位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稳定运营与社会的和谐安定。为了进一步提升我省保卫管理人员的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根据国家公安部、人社部办公厅联合发布的公治2023第204号文件精神,以及陕西省公安厅、人社厅联合印发的陕公通2023第64号文件精神,关于加快推进保卫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实施意见,陕西蓝盾职业培训中心作为陕西省职业协会的理事单位和社会培训协会的副会长单位,积极响应号召,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保卫专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培训工作。 陕西蓝盾职业培训中心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为各类企事业单位提供高质量的职业技能培训服务。此次培训,中心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结合我省保卫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培训计划,确保培训内容的实用性和针对性。培训将涵盖保卫管理的各个方面,包括安全防范、应急处置、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等多个领域,旨在全面提升参训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作为陕西省职业培训和认定的权威机构,陕西蓝盾职业培训中心拥有一支经验丰富、教学水平高的师资队伍...
为了规范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行政案件电子数据取证工作,确保电子数据取证质量,保护公民、组织合法权益,提高执法办案效能,根据刑事诉讼法、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公安部对2018年《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电子数据取证规则》进行修订,起草了《公安机关电子数据取证规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取证规则(征求意见稿)》),进一步严格规范了公安机关电子数据取证相关程序、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21日。 一、关于修订背景及原因。《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电子数据取证规则》自实施以来,对促进和规范公安机关电子数据取证工作、提高执法办案效能起到了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程序的进一步完善和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法规的健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电子数据取证规则》在实践中也出现一些不适应,需要进一步修改完善。 (一)规范办理刑事案件电子数据取证的需要。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传统犯罪加速向网上蔓延,网络犯罪形势严峻,电子数据在侦办网络犯罪中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日前,公安部发布《公安机关电子数据取证规则(征求意见稿)》(下文简称《取证规则》)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前,公安部曾于2019年制定了《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电子数据取证规则》(下文简称“2019年《规则》”),以2016年“两高一部”制定的《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下文简称“2016年《规定》”)为基础,面向刑事案件细化规定了多项电子数据取证具体措施,是电子数据领域的重要规范性文件。随着行政执法数字化、刑事追诉数字化、网络服务平台深度介入执法取证,以及以《联合国打击网络犯罪公约》为代表的国际规则的发展,2019年《规则》的刑事单线结构、措施类型划分和权益保护机制已难以完全适应新的实践需求。有鉴于此,此次《取证规则》将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过程中的电子数据取证活动纳入到统一的规则框架之下,在提升执法办案效能的同时,也强化了公民和有关组织合法权益的保障。 《取证规则》共六章61条,并附7类法律文书样式,整体结构较2019年规则更加完整,既保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