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我校大学生创业孵化园第二期创业项目的通知
各院(系)、处:
我校大学生创业孵化园自投入使用以来,项目运营良好,第二期园区建设正在进行中,创业孵化园已成为我校开展大学生创业创新实践的一个重要平台。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大学生创业实践健康发展,不断深化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经研究,学校启动第二期创业项目遴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1.我校在校本专科、研究生申报,经院系审核同意推荐的创业项目;
2.以专业教师为负责人的在校学生组成的科研创业创新团队项目;
3.毕业后在择业期内自主创业并注册公司的创业项目。
二、遴选程序:
(一)项目申报
1.学生申报。各院系组织学生填写《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创业项目申报书》和《商业计划书》后上报所在院系,已经工商注册的项目需提交加盖红章的工商注册(登记)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院系推荐。各院系根据创业项目情况加强对学生上报材料的审查,认真对学生申报的项目进行论证评审,真正遴选出成长性好的项目,将汇总表(加盖院系行政章)和申报材料于 9月 12日 前报送至就业指导处毕业生就业服务大厅(行政楼西配楼206)。
(二)项目评审
就业指导处结合院系推荐项目情况,组织由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企业投资专家、高校有关专家等组成的专家组进行项目论证。
1.书面材料评审。评审专家组根据各个项目的申请材料进行书面材料论证。最终确定一定数量的项目进入下一轮的评审程序。
2.现场展示答辩。进入该阶段的创业项目团队负责人要进行现场PPT展示(5分钟),并结合评审专家组的提问进行现场答辩(5分钟),最终确定入驻项目。
3.项目公示。就业指导处对最终确定的入驻项目在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进行五天的校内公示。
(三)项目入驻。经公示无异议的创业项目按要求签订《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入园协议书》,在规定时间内进驻大学生创业孵化园。
三、遴选要求
1.申请人。申请人要求为创业团队,团队应有专门的创业指导教师,负责人应为为我校大学生(含毕业两年内学生)且不得中途更换,团队成员无违法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已经正式注册公司、个体工商户,或以院系为单位且以专业教师为带头人的创新创业工作室优先考虑。
2.申请项目:创业项目有一定的科研创新水平,市场前景较好,能够创造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价值。且具有创新性和良好的市场潜力,具备一定项目启动资金和承担风险能力。项目不得与各类法律法规以及学校规章制度相抵触,项目类别应注意差异化。
3.项目审核:各单位要严格把关,在创业项目,创业团队、创业导师等方面仔细审核,认真推荐,提高创业项目层次和质量。审核过程中应强化团队创业,引导有专业背景的创业,提倡有专业指导教师参与的创业。杜绝以个人盈利为目的的人情项目入驻,杜绝假冒学生之名的虚假项目入驻,杜绝违法违规的项目入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