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指南
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是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的必要程序。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2015年第76号)及各地税务机关规定,以下是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的核心要点与操作指南:
一、备案的前提与范围
1. 备案的前提条件
企业需自行判断是否符合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的条件(如“小型微利企业”需满足“从业人数≤300人、资产总额≤500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等)。符合条件的企业,需通过备案程序确认享受优惠;未备案或不符合条件的,不得享受优惠。
2. 需要备案的优惠事项
根据76号公告,9类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需备案:
- 免税收入(如国债利息收入、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
- 减计收入(如资源综合利用收入减按90%计入);
- 加计扣除(如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安置残疾人员工资加计扣除);
- 加速折旧(如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 所得减免(如技术转让所得减免);
- 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如创业投资企业投资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抵扣);
- 减低税率(如高新技术企业15%税率);
- 税额抵免(如购置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抵免);
- 民族自治地方分享部分减免(如民族地区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减免)。
二、备案主体与时限
1. 备案主体
居民企业(包括查账征收与核定征收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时,需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2. 备案时限
优惠类型 | 备案时限要求 |
---|---|
定期减免税(如“两免三减半”) | 在享受优惠起始年度备案(如企业开始享受“两免三减半”的第一年);若优惠期内条件无变化,无需每年备案。 |
其他优惠事项(如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残疾人员工资加计扣除) | 每年履行备案手续,不迟于年度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时(通常为次年5月31日前)。 |
特殊事项(如加速折旧、集成电路企业) | 部分优惠需在取得资产/年度终了后特定时间内备案(如加速折旧需在取得固定资产后1个月内备案;集成电路企业需在年度终了4个月内备案,具体以当地规定为准)。 |
三、备案流程与资料
1. 备案流程
企业可通过网上备案或手工备案两种方式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1)网上备案(推荐)
- 步骤1:登录主管税务机关官网(如“国家税务总局××省税务局”),进入“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模块;
- 步骤2:填写《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上传相关资料(如优惠事项证明材料、财务数据);
- 步骤3: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企业下载《备案确认通知书》,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纸质资料(如备案表、合同、证书)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 步骤4:税务机关核对纸质资料与网上信息一致后,出具《备案回执》,备案完成。
(2)手工备案(适用于不具备网上条件的企业)
- 步骤1:从税务机关官网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 步骤2:填写备案表,准备相关资料(详见“四、所需资料”);
- 步骤3: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备案表及资料;
- 步骤4:税务机关审核资料:
- 资料齐备:出具《备案回执》;
- 资料不齐: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资料(如缺少合同复印件、证书等)。
2. 所需资料
不同优惠事项需提交的资料不同,以下是常见优惠事项的备案资料清单(具体以当地税务机关要求为准):
优惠事项 | 核心备案资料 |
---|---|
高新技术企业15%税率 | ①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②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③ 研发费用辅助账(若有)。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①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案表》;② 研发项目立项文件;③ 研发费用明细账;④ 研发人员名单及工资凭证。 |
安置残疾人员工资加计扣除 | ① 《支付国家鼓励安置人员工资加计扣除申请表》;② 残疾人员劳动合同;③ 残疾证书复印件;④ 社保缴纳记录;⑤ 工资支付凭证(银行转账记录)。 |
创业投资企业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 ① 《创业投资企业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申请表》;② 投资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合同/验资报告;③ 中小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④ 备案管理部门(如科技局)出具的年检合格通知书。 |
购置专用设备税额抵免 | ① 《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申请表》;② 设备采购合同、发票;③ 设备计入固定资产的记账凭证;④ 设备符合《优惠目录》的证明材料(如环保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 |
四、注意事项
1. 留存备查资料
企业需妥善保管留存备查资料(如合同、证书、财务数据),保存期限为享受优惠事项后10年(若优惠期超过10年,保存至优惠期结束)。税务机关后续检查时,企业需提供留存资料证明符合优惠条件。
2. 条件变化的处理
- 若定期减免税优惠期内条件发生变化(如高新技术企业不再符合15%税率条件),企业需在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变更备案;
- 若不再符合优惠条件,企业需主动停止享受优惠,并补缴已减免的税款。
3. 未备案的后果
未按规定备案的企业,不得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若已自行享受优惠,税务机关将追缴已减免的税款,并按《税收征管法》规定加收滞纳金。
五、常见问题解答
-
问:小型微利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如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以下减按2.5%税率)需要备案吗?
答:不需要。小型微利企业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如《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中的“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栏次)即可享受优惠,无需额外备案(具体以当地规定为准)。 -
问:企业同时享受多项优惠(如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残疾人员工资加计扣除),需要分别备案吗?
答:是的。多项优惠需分别填写《备案表》,分别备案(如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案1次,残疾人员工资加计扣除备案1次)。
六、政策依据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2015年第76号);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
- 主管税务机关发布的《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管理目录》(每年更新)。
提示:企业需关注当地税务机关的最新规定(如“放管服”改革后,部分优惠事项可能简化备案流程),建议通过“电子税务局”或“12366纳税服务热线”确认具体要求。
以上是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的综合指南,企业可根据自身优惠类型,对照流程准备资料,确保备案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