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对校企合作的补贴政策

发布于: 2025年6月26日
分类: 最新活动

三亚学院体育学院校企合作人才培养补贴

三亚学院体育学院为加强人才培养与企业需求的对接,实施校企合作人才培养补贴政策。对与高校、职业院校开展深度合作,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开展订单式培养的企业,给予一定的补贴。补贴用于支持企业参与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师资培训、设备购置、课程开发等费用,以提高企业参与人才培养的积极性,为企业培养更多适需对路的专业人才。

深圳市龙岗区校企合作补助

补助发放对象

资助发放对象为在龙岗辖区实际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业,以冠名班、订单班等形式与高等院校(含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合作办学。

补助发放标准

办学补助:企业与高等院校合作,以冠名班、订单班等形式为企业中长期发展培养技术技能骨干的,第一学年结束,按0.3万元/人的标准向合作办学的企业发放办学补助(2024年度办学补助面向2023年校企合作办学的企业)。申领办学补助在学生完成第一年度学习任务后(申请补助时,学生需在校就读),如实填写申报表,提交合作协议、校企合作招生名册及学籍卡等材料。

一次性就业补助:学生毕业后到合作办学企业实现首次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实际连续工作9个月以上的,按0.3万元/人的标准向合作办学企业发放一次性就业补助(2024年度一次性就业补助面向2023年学生毕业实现就业的相关企业)。申领一次性就业补助需在学生毕业到合作办学企业就业连续工作9个月以后(申请补助时,毕业学生需在企业稳定就业),如实填报申报表,提交人员名单、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清单等材料。以上补助同一类型同一人次,仅发放一次补助。

泉州市校企合作劳务补助

老员工引工奖励补贴:泉州市企业员工从泉州地区以外(不含各县、市、区间流动)介绍新引进熟练工(接收企业认定)、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等,初次在泉州市企业稳定就业满1个月、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1个月以上的,按照每引进1名奖励500元的标准给予老员工引工奖励补贴(劳务补助)。

一次性招工引才补助:各类社会机构、个人为丰泽区企业引进劳动力,深化校企合作对接,支持企业赴外地招工引才,搭建平台帮助企业开展用工余缺调剂,并按规定给予一次性招工引才补助。引进的劳动力必须是在法定就业年龄内首次在泉就业的人员。

某地校企合作就业实践基地补贴

补贴条件

基地认定后正常运营一年以上。

企业与至少3家职业(技工)院校成功签订就业合作协议。

上年度内吸纳合作学校顶岗实习或工学交替等就业实践生不少于100人,留用率不低于20%。